陪游公司合法吗?
“这种伴游行为明显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,2002年,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《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规定要严厉打击借导游服务之名从事色情活动的‘陪游’、‘伴游’等非法活动。”对此,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朱明浩律师表示,我国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规定,导游人员是指取得导游证,并接受旅行社委派,为旅游者提供向导、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。导游作为商业活动,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或公司。“而工商机关不会认可陪酒、伴游的经营范围。所以,从成立的角度看,伴游不可能合法。”